必知的會展知識產權有哪些?
發(fā)布日期: 2014-08-11 來源:有機農業(yè)
隨著會展業(yè)的發(fā)展,會展經濟的繁榮,隨之產生了許多相關的問題。其中之一就是我國參展企業(yè)普遍不重視的知識產權問題。會展知識產權包括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和展品知識產權。展覽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包括展覽會的設計理念,展臺搭建設計,展覽會的LOGO及名稱。展品知識產權包括展品的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等。
會展中常見的知識產權問題包括:侵犯專利權的問題;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問題;侵犯他人版權的行為;侵犯商號權、知名商品的行為;假冒他人商標、專利的行為;冒充商標、專利的行為等。關于知識產權的保護,我國已經制訂的相關法律主要有:《著作權法》、《專利權法》、《商標法》、以及《合同法》、《民法通則》中有關條款等。下面,就一些常見的產權問題進行敘述。
關于對設計的保護。對于展臺搭建的設計方案和圖紙被抄襲的問題,需要進行具體分析。從法理上說,設計方案、設計圖紙也應當是具有著作權性質的保護對象,因此可以比照《著作權法》進行規(guī)范。關于對專利的保護。在展覽會上如果發(fā)生參展商的展品侵犯他人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糾紛,從本質上說這仍屬于產品本身侵權的問題,而展覽會只不過成為一個侵權行為被利用的平臺而已。作為展覽會的組織者,對于參展商展品的侵權問題,應該積極協(xié)助有關部門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進行處理。關于對會展品牌的保護。由于目前會展項目的品牌并不能進行商標注冊,所以單獨地對會展品牌進行保護是比較困難的。但是如果在涉及會展項目品牌的使用、合作、交易等相關環(huán)節(jié)上通過具體的協(xié)議、合同對當事雙方的行為加以規(guī)定和管理,然后再按照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通則》對協(xié)會、合同進行約束,則是比較可行的。
目前對于會展行業(yè)的知識產權法律還不完善,一方面知識產權擁有者應該積極的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,另一方面,展商們竊不可鉆會展知識產權法律不完善的漏洞,進行一些侵權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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